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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丝路人才招聘网 时间:2019-05-30 作者:丝路人才招聘网 浏览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要求,经新疆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大学的前身是始创于1924年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院。抗战时期,林基路杜重远、茅盾、祁天民张仲实萨空了史枚高滔、江豪、涂冶、赵丹、郭春则等一批教育家、艺术家和进步人士,先后来学校担任领导、任教和讲学。经过一代代新大人的艰苦奋斗,新疆大学已经成为一所有着悠久办学历史、光荣革命传统、鲜明办学特色的综合性大学。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的领头羊和排头兵,2017年新疆大学被列入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2018年被列入部省合建高校,走上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学校现有14个博士一级学科,32个硕士一级学科,分布在文理工三大学科门类。现招生专业76个(包括10个国家特色专业,19个自治区紧缺人才专业,12个自治区重点专业),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9大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1个,自治区高峰学科6个,自治区高原学科7个。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B类学科的有7个学科,进入C类学科的有9个学科。2016-2018年学校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现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团队)47个。

2010年,在教育部整体协调下,以清华大学为组长、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中南大学为副组长,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东华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为成员的10所高校对口支援新疆大学。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山大学加入支援高校团队。

新疆大学新校区正在积极筹建,自治区投入50个亿用于新疆大学新校区建设,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远期总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一期建设规模地上60万平方米,以理工科学院建设为主要内容,预计于2020年年底建成。

作为首批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的部省合建高校,学校已经确定了到2035年把新疆大学整体水平提高到国内一流行列,到2050年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的一流大学的发展方向。学校将给予青年人才大力支持,力争使每一位青年人才都能够共享发展,快速成长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5月17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5月17日后出生;

(七)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除外);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少数民族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MHK四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九)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须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及疆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六、发布招聘信息

2019年5月17日(周五)至2019年5月31日(周一),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下同)、新疆大学主页(http://www.xju.edu.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七、报名

(一)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5月18日(周六)10:00-2019年5月31日(周一)22:00,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员到校工作,已参加内地招聘及通过电子邮箱投递简历人员仍需在网上进行报名。

(二)网络报名方式

1.报考者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主页认真阅读《公告》、《岗位一览表》(附件1)、《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所有招聘岗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新疆大学招聘网(http://120.95.241.9)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

1)报考者注册后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基本资料、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2)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991-8585997。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资格审查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八、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现场资格审查。网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时间地点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大学主页上进行公示。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个人简历;

3.已毕业学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所在学校提供可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

4.新疆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

5.党员或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7.少数民族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MHK四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8.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者需提前准备各项材料,资格审查时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笔试前一天登录新疆大学招聘网(http://120.95.241.9)打印准考证。

十、考试

岗位A1003、A1004、B1001、B1002采取统一笔试(重点考核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能力)、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均采取笔试(重点考核应聘者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及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由新疆大学组织实施。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迟到15分钟不予进场。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按40%折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面试者,一同入面试。

3.笔试成绩及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大学主页予以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由新疆大学组织实施,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新疆大学主页,不再单独通知。

2.截止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迟到15分钟不予进场。

3.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大学主页上公布笔试、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40%+面试×60%。总成绩相同者,由新疆大学组织加试,加试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十一、体检

新疆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大学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新疆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大学另选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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