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部是在党委领导下的部门办事机构,其职责如下:
一、人民武装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和上级军事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制定的有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认真宣传落实各项战备工作。
二、负责制定本校平、战时兵员动员和战时人员疏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
三、认真宣传、落实好党中央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指示,组织协调好我校国防教育工作,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国防意识,大力支援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四、积极抓好民兵 三落实 工作,加强预备役队伍建设,搞好基干民兵及专业分队的组织、教育,训练和管理工作。
五、认真组织好大学生的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以及电化教学、图书资料、训练器材设备的管理使用工作。
六、负责年度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登记、统计及管理等方面的各项工作。
七、加强军政关系,认真做好拥军优抚的各项工作。
八、做好大学生年度兵役登记、征兵、退伍回校后的复学等方面的各项工作。
九、加强防空,做好地下人防工事的管理工作;加强防汛医疗救护队建设,做好防汛期间的值班及平时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